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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23-02-07 14:47:01 热度:226

原标题: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3日以电话、邮件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1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收董事表决票9张,实收9张,其中独立董事3张。董事长陈繁华、董事林小龙、刘锋、徐燕、张岩、张世昕,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亲自参与了本次会议的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签署T3航站楼进出境免税店项目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1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T3航站楼进出境免税店项目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董事林小龙、张岩回避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及建设资金需求,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及深圳市属国企发行的融资类金融产品等类型的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实施和办理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1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的公告》。

三、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定于2023年2月8日(星期三)14:30,会议地点定于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802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1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议案二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3-002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3日以电话、邮件通知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1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收监事表决票3张,实收3张,监事会主席叶文华、监事潘明华、监事郝航程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签署T3航站楼进出境免税店项目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深圳机场T3航站楼进出境免税店租赁合同期限到期后,公司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平台以进场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免税店项目的经营主体,根据评审委员会推选综合得分第一名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免集团)作为中标人。深免集团报价为最高投标限价,能够保障公司免税店资源价值。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城发展公司)负责对T3航站楼免税店运营进行管理,由于航空城发展公司已统筹开展T3航站楼商业运营管理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不收取免税店运营管理服务费。上述交易定价政策符合公允性原则,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交易与深免集团、航空城发展公司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公司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我们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本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与深免集团之间关于T3航站楼进出境免税店租赁事项是通过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程序产生,且交易价格符合公允性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获得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航空城发展公司之间关于免税店运营管理服务费金额为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及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及深圳市属国企发行的融资类金融产品等类型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符合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决策程序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议案二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3-003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T3航站楼进出境免税店项目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事项

深圳机场T3航站楼进境与出境免税店租赁合同期限已到期,根据国家部委对免税店的设立批复情况,公司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平台(以下简称联交所)以进场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免税店项目的经营主体。

联交所通过其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同时公司在深圳机场网站发布了招标公告。联交所负责报名信息收集、资格审核、招标文件发售、投标保证金收取等工作。

联交所根据招投标法及国有资产监管有关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详细评审。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审委员会推选综合得分第一名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免集团)作为中标人。现拟根据招标结果与中标人深免集团签署深圳机场T3航站楼进、出境免税店项目租赁合同。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全资子公司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城发展公司)负责对T3航站楼免税店运营进行管理,包括免税店商铺现场管理、商户从业人员管理、旅客满意度提升、服务投诉等工作。

(二)关联关系

本交易事项的交易方为本公司、深免集团和航空城发展公司。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一一机场集团外部董事张瑞理先生现同时担任深免集团外部董事;航空城发展公司为机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免集团及航空城发展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本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进行了表决。关联董事林小龙、张岩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陈繁华、刘锋、徐燕、张世昕,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表决,并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一致通过。本公司与深免集团之间关于深圳机场T3航站楼进、出境免税店租赁事项是通过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程序产生,且交易价格符合公允性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获得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与航空城发展公司之间关于免税店运营管理服务费金额为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贺云先生、沈维涛先生、赵波先生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关联交易发表了专门意见。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深免集团

1.关联方名称: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6号免税商务大厦3701楼-3801楼

4.法定代表人:尤江伟

5.成立时间:1984年04月06日

6.注册资本:170000万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725199

8.主营业务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利用保税仓,经营转口贸易业务,电子产品,纺织品,石油产品(不含危险物品)的购销,物业管理、为酒店提供管理服务,金银饰品、房屋租赁。,许可经营项目是: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粮油、副食品、食品罐头、饮料、保健食品、冷藏食品、生鲜食品、土产品、美术工艺品、服装、水果的进出口业务,糖、烟、酒的销售,仓储运输、汽车修理、饮食娱乐服务;机动车辆停放服务(由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免税商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股权结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10.历史沿革:

深免集团创办于1980年1月,是中国第一家经国务院批准经营免税商品的国有独资企业,属深圳市国资委直管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17亿元,免税商品年销售额30余亿港元,总资产120亿元,净资产超100亿元,累计纳税近百亿元。在深圳罗湖、皇岗、文锦渡、沙头角、机场、福田、深圳湾、蛇口邮轮中心八大口岸及广州、西安、新疆、上海、大连、威海以及海口等异地口岸设有70余家免税店,所属全资、控股公司16家。目前经营的品牌数量约400个,涵盖烟、酒、香化、精品及食品等数万个品种,与DUFRY集团、DFS集团、皇权集团、韩国SM免税集团和韩际新世界等国际知名免税集团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

11.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深免集团总资产:497,412.62万元,净资产:368,264.32万元(数据未经审计);2021年度营业收入:104,698.79万元,净利润:-55,271.41万元(数据已经审计)

12.深免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航空城发展公司

1.关联方名称: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国有独资

3.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三围社区航城智谷未来产业园6栋101及整栋

4.法定代表人:谢元良

5.成立时间:1989年9月8日

6.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81474T

8.主营业务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基础设施的维护及绿化、物业运营和服务、房屋租赁业务;商业项目策划、开发及信息咨询;从事广告业务,品牌策划及相关管理服务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酒店管理、会务服务,票务代理、公共浴室、汽车租赁服务、经营百货,日用百货销售,乐队表演;码头管理咨询;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美容(不含医学美容)、旅业、住宿业、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中西餐制售和冷热食品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烟草和酒水服务;经营性泳池及健身房;水疗及沐足;公共浴室;乐队表演;机动车停放服务;广东省内沿海及内河水路运输经营。国内水路旅客运输业务;港澳航线旅客运输业务;国际国内航线客船旅客服务;联运服务;为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旅客船票销售、旅行社业务、开展国内和国际船舶代理业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为船舶提供岸电、淡水供应;客运码头经营管理。

9.股权结构:航空城发展公司为机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机场集团持股比例为100%。

10.历史沿革: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前身是深圳机场综合开发公司,成立于1989年9月。2014年1月6日,变更为深圳机场地产有限公司,2020年3月13日,更名为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是深圳机场集团下属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深圳机场航空城范围内房地产及附属商业配套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公司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统筹深圳机场航空城规划、开发、建设及运营工作,主要业务范围为:航空城商业资源开发建设、航空城配套项目投融资、各资产项目和临空产业基础设施开发与建设、临空产业政策研究、经营性不动产资产的运营与管理等。

11.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657,065.94万元,净资产246,567.41万元(数据未经审计);2021年度营业收入219,482.24万元,净利润27,593.05万元(数据已经审计)。

12. 航空城发展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深免集团负责T3航站楼免税店运营。T3航站楼进境与出境免税店面积共计2,195.73平方米,其中T3航站楼进境免税店面积共计377平方米,包含2个经营网点;出境免税店面积共计1,818.73平方米,包含6个经营网点。

航空城发展公司负责对T3航站楼免税店运营的管理,包括免税店商铺现场管理、商户从业人员管理、旅客满意度提升、服务投诉等工作。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在公开招标方案中,租金采取月保底租金、月营业额提成租金两者取高模式。依据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旅游局(以下简称五部委)下发的《口岸出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口岸进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对免税店最高投标限价进行了限制,并以国内含税零售商业平均租金及提成比例作为最低投标限价,具体如下:

表1 投标报价要求

截至公告期满,本项目共计收到三家投标人的有效报名资料,分别为深免集团、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免税)和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府井)。深免集团报价为价格上限,保底租金单价为3,280元/㎡/月,进出境提成比例分别为30%和24%,为投标人中的最高报价;珠海免税和王府井报价低于价格上限。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推选综合得分第一名深免集团作为中标人,中标人报价为价格上限。本项目价格由公开招标确定,定价政策能够符合公允性原则。

由于目前航空城发展公司已统筹开展T3航站楼商业运营管理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不收取免税店运营管理服务费。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方

甲方:本公司;乙方:航空城发展公司;丙方:深免集团。

(二)租赁场所和经营范围

租赁场所为T3航站楼进境与出境免税店,面积共计2,195.73平方米。由深免集团在经营网点内经营免税店业态,包括香化、精品、烟酒、食品等品类。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5年,自2022年12月1日起至2027年11月30日;因疫情防控原因,进境经营网点具体租赁起止时间由公司根据T3航站楼国际入境流程恢复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深免集团。

自租赁起始日起算,给予深免集团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免租装修期;若因深免集团原因延迟装修工程开工或逾期完成装修的,免租装修期不予顺延;若深免集团装修工程提前完工,则经营网点开业日为计租起始日。

(四)租金标准

租金采取月保底租金、月营业额提成租金两者取高模式,T3航站楼进境与出境免税店月保底租金单价均为3,280元/㎡/月,月营业额提成比例分别为30%和24%。

(五)保底租金调整机制

以2019年国际客流量为基准建立月度保底租金动态调整机制。

第一阶段:合同起始日至深圳机场T3航站楼国际及地区进(出)港客流量恢复至2019年水平的首年(按照自然年度计,下同),保底租金单价不递增,并按照月客流量恢复情况动态调整。其中,进、出境免税店保底租金动态调整方案分别按照深圳机场T3航站楼国际及地区进、出港客流量恢复情况单独计算。深圳机场T3航站楼国际及地区进(出)港当月客流量恢复比例=深圳机场T3航站楼当月国际及地区进(出)港客流量÷2019年深圳机场T3航站楼月均国际及地区进(出)港客流量×100%。

月保底租金单价调整如下:

表2 客流恢复前保底租金动态调整方案

第二阶段:自T3航站楼国际及地区进(出)港客流量恢复至2019年水平之次年起,保底租金单价按照上一年度客流量变动比例的80%进行调整。其中,进、出境免税店保底租金调整比例分别按照T3航站楼国际及地区进、出港客流量变动比例计算。

表3 客流恢复后保底租金调整方案

(六)综合管理费

综合管理费单价60元/平方米/月。综合管理费指租户必须分摊的基本服务及设施的费用,包括公共区域的洗手间、通道、电梯、绿化、清洁、保安、消防、空调、正常维修、wifi费用。合同期内,公司有权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对综合管理费进行调整。

(七)其他条款

乙方为甲方指定的现场监督管理单位,丙方需遵守合同约定及相关管理规定,并接受乙方的监督审核。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

为更好服务和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及先行示范区建设,着力打造高品质创新型国际航空枢纽,公司经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同意延续设立进出境免税店。免税店的设立将满足旅客对于免税商品的消费需求,同时也为公司带来资源价值提升。公司根据免税项目招标工作的相关要求,完成了免税店经营主体招标工作,现依据程序拟完成T3航站楼进出境免税店项目租赁合同签署。

(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调整,深圳机场国际航空将持续拓展,国际客流量将大幅增加,旅客对于免税商品的消费需求也将呈现增长态势,延续设立出境、进境免税店,将有助于满足不断增长的旅客消费需求,全面提升资源价值。

(三)本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本事项是通过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程序产生,且交易价格符合公允性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获得通过。

(四)公司与深免集团、航空城发展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2022年1月1日至披露日,本公司与深免集团之间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本公司与航空城发展公司之间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1,476万元,主要是其为本公司提供T3航站楼及卫星厅商业资源经营管理服务。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就本关联交易回避了表决。

(二)公司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为董事会提供了可靠、充分的决策依据。

(三)我们在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客观的了解。我们认为:

深圳机场T3航站楼进境与出境免税店租赁合同期限已到期,根据国家部委对免税店的设立批复情况,公司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平台以进场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免税店项目的经营主体,根据评审委员会推选综合得分第一名深免集团作为中标人。本项目按照五部委规定的最高标准拟定了最高投标限价,深免集团报价为最高投标限价,能够保障公司免税店资源价值。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航空城发展公司负责对T3航站楼免税店运营进行管理,由于航空城发展公司已统筹开展T3航站楼商业运营管理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不收取免税店运营管理服务费。上述交易定价政策符合公允性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为更好服务和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及先行示范区建设,着力打造高品质创新型国际航空枢纽,公司经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同意延续设立进出境免税店。延续设立免税店将为公司带来资源价值提升,公司严格根据相关要求,完成了免税店经营主体公开招标工作。

(四)本交易事项将提升公司非航业务资源价值,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五)上述关联交易与深免集团、航空城发展公司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六)我们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与深免集团之间关于深圳机场T3航站楼进、出境免税店租赁事项是通过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程序产生,且交易价格符合公允性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获得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航空城发展公司之间关于免税店运营管理服务费金额为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门意见;

(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3-004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公司资金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及建设资金需求,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及深圳市属国企发行的融资类金融产品等类型的投资理财(以下简称投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实施和办理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拟开展的投资理财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收益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扩建工程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投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用于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及深圳市属国企发行的融资类金融产品等类型的投资理财。在上述产品类型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全部用于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投资理财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以内。(此有效期计算为签署购买投资理财相关协议的日期,而非投资理财相关协议履行完毕的日期)。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六)决策程序

该项议案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实施和办理上述理财事项。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选择低风险理财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实际收益低于预期;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该项投资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投资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规范投资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能够控制投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二)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为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及深圳市属国企发行的融资类金融产品等类型的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在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同意将本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的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及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及深圳市属国企发行的融资类金融产品等类型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符合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决策程序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截至本披露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注:2021年7月28日,公司对本到期理财产品进行了展期,该产品到期一次兑付本息。(详见公司公告《2021-037 关于对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进行展期的公告》)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3-005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3年2月8日(星期三)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802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2月8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8日 9:15一9:25,9:30一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8日 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1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1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8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1项,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议案一: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的议案。

(二)议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议案一的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的公告》。

(三)特别事项说明

1.议案一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上述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股东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2月6日(8:30-12:00,14:00-17:30)、2023年2月7日(8:30-12:00,14:00-17:3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1004室

电话:0755-23456331

传真:0755-23456327

邮编:518128

联系人:林俊、郝宇明

(五)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89,投票简称为机场投票。

(二)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三)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年2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3年2月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2月8日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见下表:

注: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项议案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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